律师事务所处理劳动仲裁的步骤西宁律师事务所处理劳动仲裁一般有以下步骤: 咨询与委托:劳动者向律师详细介绍劳动纠纷的情况,包括入职时间、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纠纷原因等。律师评估案件的可行性和风险后,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收费标准等。 准备材料: 证据收集:律师协助劳动者收集和整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以及支持仲裁请求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同事证言等。 起草仲裁申请书:明确仲裁请求,如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加班费等,详细陈述事实和理由,包括纠纷发生的过程、双方的争议焦点等。
提交申请:律师将准备好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一并提交至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在 5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等相关事项;如果不予受理,会书面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庭前准备: 分析证据和制定策略:律师仔细研究双方的证据,预测对方可能的观点和抗辩理由,制定庭审策略,包括确定举证顺序、重点强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等。 准备庭审材料:如准备好证据原件以供当庭质证,整理好需要向仲裁庭提交的书面材料,如代理词等。 与当事人沟通:告知当事人庭审的流程、注意事项,解答当事人的疑问,让当事人对庭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出庭与仲裁: 陈述事实:律师代表劳动者在庭审中陈述案件事实,按照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有条理地向仲裁庭阐述纠纷的经过和劳动者的诉求。 举证质证:出示证据证明劳动者的主张,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发表意见,指出对方证据存在的问题。 辩论环节:针对争议焦点,与对方代理人进行辩论,运用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论证劳动者的仲裁请求合理合法,反驳对方的观点和主张。 调解尝试: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可能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律师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和案件实际情况,参与调解过程,争取通过调解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调解成功,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庭将继续进行裁决。 裁决与后续处理:仲裁庭一般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后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15 日。律师收到裁决书后,会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并解释裁决结果。如果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在规定的期限内(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 15 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认为终局裁决有法定情形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律师可根据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撤销裁决。如果双方在规定期限内均未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律师也可协助当事人办理相关申请执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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